日本 - 第一家公司就职 第一年4-8月 后离职,空白3个月,11月再就职另一家公司至今。
就是第一年总收入100万以下,住民税非课税。
后面4年收入400万+,税,抚养等都满足条件。
1.想今年6月就申请永住,不是因为多添加抚养而导致的非课税,会因此不许可吗?
2.如果不许可会影响下一年的永住申请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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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这条件挺好的,可以申请下试一试。
感觉可以申请下来,前提是没有其他犯罪和未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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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年问题不大的,主要是往前看三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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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好,大神我也有同样的问题,永驻需要5年的课税证明,据说本年度的课税证明是前一年的收入,但是我第一年工作的证明前一年是学生没有收入啊这个我有点乱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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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第一年工作的课税和纳税 第二年才可以开出来,第二年的第三年开出来,以此类推,第五年的要工作第六年开出来,然后递交。明白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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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意思是,永驻条件不是工作满五年就行吗,这样第六年才能开出来第五年的课税纳税,就还要多等一年啊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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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不了,主要看税金为国家做贡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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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递交了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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递交了,中途来过一次电话,确认了一下信息。然而并没有问我第一年非课税或者收入,转职的事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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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了一下我妻子的信息,她之前回国的时间有点长,问我原因是什么
我是在广岛递交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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